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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下称《负面清单》),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与2021年版相比,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一是“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二是“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本次修订后,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造业是中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涉及生物技术以及独资医院两大领域开放,外商在华医疗投资迎来重大利好。
通知提出:
在生物技术领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进行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药品临床试验(含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品注册上市、药品生产、伦理审查等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在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指出,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
针对上述最新政策,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医疗领域对外资的开放是循序渐进的,最新的文件还未涉及具体的政策细则,后续还要看各个城市和自贸区相关政策的落地情况,以及外商对中国的投资意愿。
目前中国患者对海外高端医疗服务的需求主要来自几个领域,包括重大疑难杂症、再生医学(肿瘤免疫治疗、干细胞治疗)、中风后康复治疗等等,日本、美国等地是他们经常选择的治疗目的地。
近年来,国外顶尖医疗机构纷纷瞄准中国高端医疗需求市场的增长。今年6月,美国知名医疗机构妙佑医疗国际(Mayo Clinic)在中国设立了首个办事处,坐落于上海和睦家医院。双方表示,未来将就联合治疗、国际学术交流、临床培训等方面展开长期合作,并提升国际前沿医疗技术在中国的可及性。
三、商务部最新发声
商务部的最新表态也释放重大信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9月8日在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式上表示,“我们将扩大市场准入和自主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更多优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认真倾听并努力解决外资企业的合理诉求。”
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证券时报、第一财经等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青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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